经济学家说:并购要买得起、用得上、管得住
林汉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
合资也好,并购也罢,并不是一件只输不赢的事情,关键是如何好好利用。在并购中,很多中方出资人患得患失考虑了一大堆,却没有想清楚合作的真正目的,结果不仅没有得到预期效果,还丧失了自己的利益,为中资企业未来的发展设置了障碍。
不少中国企业只看到合资外方获得了巨大的收益,而没有看到合资之后自己得到了些什么,在寻求与外资合作过程中,普遍只打小算盘,没有大局观。在合资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性,试图通过引进外资做大做强,但到头来往往是迷失了自我。
现在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很重要的背景就是国际分工体系的分化。当代的国际分工从过去的产业分工、产品分工,发展到目前的按要素分工的阶段。这就要求每一个身在其中的企业能够从新的视角把握机遇,在全球寻找自己企业发展的空间。
如何避免以牺牲战略利益、长远利益为代价去换取眼前利益;如何在对外合作中保持自主、发展自我;如何以《公司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推进企业重组改革,理性选择适于企业实际的合作伙伴、合作形式,是企业走向国际化的战略意义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管理专家说:“婚后”要保护自己优势
吕福新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企业并购是企业发展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以企业自身发展积累为基础,这种积累不仅仅是财富、规模上的积累,更重要的是形成核心性的能力:有成熟的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浙江的民营企业发展时间不长,各种能力比较欠缺,因此在并购中产生的风险会比较大。即使并购成功,因为双方文化背景不同,在整合中也会发生很多隐患。
跨国公司跟民营企业相比,在资本和技术上有很明显的优势。我们民营企业愿意被并购,也是因为看中了对方的技术,但实际上因为双方的差距过大,很多美好的想法都是民营企业的一厢情愿,对方会想尽办法放大自己的控制权。
外资之所以与我们民企合作,是看中我们现在的优势,比如对本土市场比较熟悉,客户群体比较大等,所以在合作中,我们必须注意保护我们的优势。并购后如果没有特别保护自己优势的能力,就不可能跟外资站在平等的位置来对话,也就逐渐沦为刀俎上的鱼肉。充分了解自己和对方的优劣势,做好一切准备,比如请专家提供咨询服务,建立一支优秀团队来对付这些问题等等,都非常重要。
法学专家说:别被高价“聘礼”迷了眼
吴清旺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民商法博士
在我接触的并购案例中,国际并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中方有特殊的资质,国际公司惟有通过并购才能进入中国市场;另一种就是看中中方的优势资源,希望整合利用。无论是哪种情况,对方都会开出十倍、二十倍的高价。
既然同意卖,卖个好价钱是每个企业都追求的,但往往价格越高,越容易忽视细节。一般对方不会全资收购,因为成本高,先收购部分,然后掌握控制权,这是外资收购中惯用的方法。
从法律角度来说,在谈判前期,外资企业都会对目标企业做一个详细的调查,就像谈恋爱前,先要把你的家底都摸清楚。为了保护自己,在向对方提供本企业详细数据的时候,国内企业一定要记得同时签一个保密协议,因为现在企业间的收购大部分是同行。同时,要做到知己知彼,也得调查了解外资企业,看是否值得合作。
进入实质性谈判时,必须请专业的中介机构,把每个条款研究透彻。一般外资企业并不甘心只占一部分股份,他们喜欢说了算。所以在谈判时一定要提防陷阱,不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比方说,外资企业是小股东,但是条款里写明所有决策必须所有股东同意才能执行,也就意味着这个企业你说了也不算。我们也碰到过这样的情况:有个条款写着,若干年后,如果发生特定的情况,必须把所有股权按一定的价格卖给外企——尽管这个“特定情况”当时看来似乎不太可能发生,但不能排除这不是陷阱条款,类似的地方很多,不能因为对方出的价钱高而忽视。
近两年,我明显感觉并购官司多起来了,但是浙江民营企业往往要面临打官司了才会想到请律师,而在并购的时候想得过分简单。有一次我们参加一个并购谈判,对方40多人,我们只有2人——谈判是博弈,双方在重视程度上我们已经输了一招。我想提醒民营企业,必须重视谈判,事后做修补代价太高。企业重组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必须考虑方方面面的问题。
另外,并购协议之外,还会有很多配套协议、补充协议,也绝不能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