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7月23日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魏剑明“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魏剑明生前是云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在他的带领下,云和法院连续5年在丽水全市法院系统的案件审结率、裁判正确率、调解率、执行率名列第一,平均办案审限最短;还积极组织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开通“追薪绿色通道”,促成了当地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建立;实行院长随时接访制度,着力解决群众涉诉信访问题,使该院连续5年没有一起越级上访案件,受到中央政法委的表扬。去年4月12日深夜,魏剑明在办公室加班时,由于劳累过度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