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22日讯(通讯员 王友才 张兴平 记者 李敏)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我省魏剑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去年4月12日深夜,魏剑明同志在办公室加班时,由于劳累过度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9岁。
魏剑明同志生前是云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多年来,他坚持以民为本,公正司法,锐意进取,呕心沥血。他狠抓法官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审判管理,使云和法院连续五年在丽水全市法院系统案件审结率、裁判正确率、调解率、执行率都名列第一,而且平均办案审限最短;他为了让群众能打得起官司,积极组织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他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开通“追薪绿色通道”,促成了当地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建立;他实行院长随时接访制度,着力解决群众涉诉信访问题,使该院连续五年没有一起越级上访案件,深受中央政法委的赞扬,被人民法院报誉为“一个了不起的成绩”。
最高人民法院称赞魏剑明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是法院领导干部的优秀楷模,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法官,要把魏剑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生动教材,像魏剑明同志那样抓队伍、抓管理、抓改革、抓审判,像魏剑明同志那样学习、工作、慎独,努力做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践行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维护者。
近年来,我省法官队伍涌现出一大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优秀法官,得到了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的褒扬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仅授予3位“全国模范法官”,我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贾建平法官榜上有名;今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仅授予2位“全国模范法官”,魏剑明法官就是其中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