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7日讯 记者从26日召开的生态市建设暨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日前宁波市正式提出了“环保优先”的发展原则,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环保优先”就是要把环境保护作为推进今后发展的重要价值取向,在作出发展决策时优先考虑环保影响,在调整经济结构时优先发展清洁产业,在利用有限资源时优先节约环境资源,在新上投资项目时优先进行环保评估,在建设公共设施时优先安排环保设施等等。
据介绍,实施“环保优先”的发展举措,是宁波市促进生态持续发展、排污持续下降、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宁波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要比“十五”末降低2%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1.33万吨减少到11.12万吨,削减47.9%,化学需氧量由5.22万吨减少到4.44万吨,削减14.9%。节能减排的任务仍然比较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