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7日讯
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近期对全省400余家游泳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卫生监督检查及水质抽检。结果表明,部分小区、小型游泳场所情况不能令人满意。此次检查共发现违法单位90家,处罚84家,其中警告68户,罚款24家,罚款金额13100元,4家被责令停业整顿。
此次全省游泳池水质抽检结果显示,细菌总数合格率为86.7%;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3.7%。少数小型露天游泳场所部分指标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指标超标严重,消费者在选择时应特别注意。
造成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投放消毒药剂不科学,不规范,从业人员仅凭感觉、经验进行投药消毒,很难达到池水消毒卫生要求;二是余氯检测设备、设施不完善,未严格按要求定时检测余氯;三是天气炎热,游泳池人数超出定额,同时池水过滤不到位或换水不及时。
夏天是游泳高峰期,省卫生行政部门表示,将严格按《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及相关标准加大监督力度,并及时将监督及抽检结果公开。消费者若发现游泳场所卫生问题,可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或96301投诉。
省卫生监督局已在杭城选部分游泳场所试点,每旬监督抽检一次,即时在媒体及卫生监督信息网(www.zjphis.gov.com)公布抽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