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0日讯 8月7日上午,在椒江区会计核算中心大厅,来自椒江三甲街道甲南村的陈子辉和前所街道东路村的王刚高兴地分别领到了3000元退役安置费。两人于2004年入伍,去年冬季退役回家,是该区首批享受退役一次性就业补助的农村退役士兵。
椒江区高度重视退伍军人的就业安置工作,不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对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服役10年以上士官等重点安置对象,实行“双考”安置;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官、士兵实施货币安置,发放一次性就业或创业补助。今年椒江区财政把退伍士官、士兵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并首次对农村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根据去年退役士兵实有人数,该区财政部门实行一次性足额拨付资金,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2006年,该区共有城镇退役士兵43人,农村退役士兵168人,发放标准为城镇退役士兵25000元/人,农村退役士兵3000元/人。今年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也由200元提高到270元,每位士兵最多可以享受5个月生活补助。据椒江区会计核算中心数据统计,目前已发放金额共计127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