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民政局获悉,为缓解近期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8月14日省民政厅、财政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因副食品价格上涨给予动态物价补贴》的通知,再为我省城乡低保对象增发物价补贴。
根据通知要求,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低保对象的物价补贴最低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这意味着上半年我省城镇低保对象每人共计可拿到150元的补贴,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可拿到90元的补贴。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已发放的物价补贴超过上述标准的不予扣减,未达到的要按标准补足。
在此之前,上半年嘉兴市已经向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了每人1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60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此次,嘉兴市将按省里增发标准予以补足,即增发城镇低保对象每人5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30元的物价补贴。
目前,嘉兴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8000多人。嘉兴市民政局有关人员表示,嘉兴市将按此次省里的增发标准补发差额部分,这笔物价补贴将在近期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