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交了4600元团费的泰国普吉岛游,因病没去,结果却花了4100元。前天,高女士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她与女儿报名参加8月6日省中旅组团的普吉岛游,女儿因病没去,该旅行社后来只退了500元。她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据高女士介绍,13周岁的女儿过暑假,她与女儿一起报名参加8月6日省中国旅行社组团的泰国普吉岛游。5日晚,女儿开始不停呕吐。去医院检查,原来是得了急性肠胃炎,在医院挂了盐水。
本想挂挂盐水病就好了,第二天照样可以出发。谁知到了第二天,女儿发高烧到38摄氏度,这样就去不了泰国了。高女士向旅行社提出能不能下一批去,旅行社说不行,但表示机票可以更名,可以临时找人来顶替。
由于时间紧迫,高女士根本来不及找人。高女士说,因为女儿生病,她自己也无心参加泰国游了,但一想到如果她也不去,损失就更大,只好把女儿交给奶奶照顾,自己只身前往。
回来之后,高女士找旅行社退钱,旅行社一开始答应退300元,后来答应退500元。高女士参加省中旅组团的泰国游,原价是4800元,但因为是熟人介绍的,所以就收了4600元,也因为是通过熟人介绍,去之前旅行社也没提要签旅游合同。现在旅行社提出退还500元,她认为很不合理。
昨天下午,我们找到了浙江省中国旅行社。当事导游正在柬埔寨带团。销售部经理边建伟表示,由于高女士在旅行团出发当天才提出退团,而出境游与国内游不同,所有的旅行计划,包括机票、酒店、餐饮等,旅行团出发前3天都要全部确认,而团队机票确认后就不能退或改签。高女士的女儿没有成行,机票钱肯定全部损失,而机票费用是旅行费用的大头。
据边建伟介绍,普吉岛之旅机票如果不打折的话,要3800元。至于退给高女士的500元,其中300元是泰国的地接社退的,因为她女儿没成行,也就没在那边吃饭,没坐车,这些钱可以要回。还有200元是省中旅支付的。
省旅游质量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客人成行前发生这种情况,既不能怪客人,也不能怪旅行社。如果双方事先签订旅游合同的话,合同会作具体规定。如果没签合同的话,事情就比较难办。这位工作人员建议双方最好坐下来协商解决。省旅游质量监督所将对此事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