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4日讯
记者昨从省法制办了解到,我省已经在为建筑节能立规矩,《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出台。
《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草案)提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节能设计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应当尽可能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其中,新建12层以下的建筑,应当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
作为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则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围护结构,确实需要改变建筑物围护结构的,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标准。如果有违反,有关部门将责令其修复,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