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8日讯 昨天上午,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乘高速大巴从上海到宁波。刚一下车,她就晕到在汽车南站旁的马路人行道上,脸色蜡黄口吐黄色液体。这是怎么回事?
女子刚下车就晕倒了
车站值班人员接到保安报告后赶忙来到现场。该女子大概30岁,此时脸色蜡黄,口中吐出的黄色液体发出阵阵恶臭。工作人员抱起她,感觉她四肢明显在抽搐,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落下。情急之下,众人拨打120求救。很快救护车赶到,将她送到市第一医院急诊室。
值班医生经过检查,初步确定她为食物中毒。经过清洗肠胃,该女子除了吐出大量难闻液体,还有像糯米团一样的黑色糊状物。她渐渐苏醒,说自己是象山爵溪人。前天晚上,她送妹妹到上海坐火车去新疆,在上海火车站广场路边买了杯塑封的珍珠奶茶,但送别时忘记给妹妹了。
昨天早上6点半,她坐上返回宁波的大巴,无意中发现这杯奶茶居然在包里,又觉得有些渴,喝了个精光。刚喝完,她便觉得肚子有些异样,随后越来越难受。车到汽车南站,她刚落地就觉得站不稳,没想走了一会就晕倒了,“由于要送妹妹远行,当天我情绪非常低落,一整天没吃没喝,就是早上喝了这杯珍珠奶茶。”
注意珍珠奶茶保质期
昨天中午,车站工作人员联系到了该女子在爵溪的哥哥。对方立即赶到宁波,此时女子的身体已无大碍。
值班医生表示,从该女子胃中呕吐物颜色、样子以及她的叙述情况,可基本断定食物中毒是由这杯珍珠奶茶引起的。路边摊点的珍珠奶茶质量难以保证,且一般采用塑封包装,实际保质期最多半天,过了这个期限就会起变化。加之天热高温,塑料包装杯上许多毒素会与奶茶中的添加剂和色素发生化学反应,喝下这样的奶茶就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医生提醒市民,尽量不要购买路边没有卫生保障的珍珠奶茶等饮料喝。即使是质量合格的奶茶,打开包装后也最好立即喝完,喝不完应低温冷藏。如果在常温下放置超过4个小时,即便口味没发生变化,也不要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