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餐饮行业提供配套服务另外收费、不明示收费价格或者不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在全国呈蔓延趋势之际,传来了中国消费者协会认同“宁波观点”的消息,并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明确观点称:餐饮业提供配套服务理所当然不应另行收费。(8月31日《现代金报》)
所谓“宁波观点”,是指宁波市消费者协会在一些餐饮企业对小毛巾等配套服务进行收费的行为所持的观点。市消协认为: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小毛巾是宁波餐饮业传统的配套服务项目,其费用已在餐费中产生,目前部分企业将传统的配套服务改为收费项目,有的甚至不明示价格、不提前告知,这种做法违反了与消费者的约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拒绝“埋单”。代表宁波市消协这一“宁波观点”给五月间掀起的大讨论定了调,大长了消费者的志气。
作为民间协会,宁波市消协不能动用行政执法权,强令餐饮企业取缔这些不合理收费,但综观其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和行为,我以为,已经尽到了消协的职责,值得赞许。
今年年初,宁波市消协确定了“消费和谐”年主题,时隔不久,宁波市各大小饮食企业就开始对小毛巾等配套服务进行收费,激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响,造成了很不和谐的消费现象。对此,宁波市消协紧紧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旗帜鲜明地亮出了“宁波观点”。市消协秘书长卢云华掷地有声地说:“我们支持消费者对这样侵犯知情权的收费项目说不,即使告到法院,我们也坚决支持消费者!”其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立场坚定,态度明朗。
在亮明观点的同时,又联合市工商、贸易、物价、卫生、餐饮烹饪协会等部门进行竭力制止,先后组织了有政府部门、餐饮协会、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组织餐用小毛巾调查和消费者评议活动,开通消费者服务热线,约谈餐饮企业负责人等,很好地行使了消协的职权。在消协的持续努力下,迫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部分餐饮企业如要德、小绵羊火锅店,新彩虹、石浦大酒店等表示改正不规范行为,取消对餐用小毛巾等不合理的收费。宁波市消协在“小毛巾事件”上的观点和作为,很好地践行了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同时也大大提升了消协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如今,宁波市消费者协会已现更名为“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据此,我们更有理由希望,消协的职能和地位将逐渐由“弱势”转变为“强势”。而此番中消协在官方网站认定“宁波观点”,力挺宁波市消协,目的就是促使消协“硬”起来,这与广大消费者对消协的期望是一致的。消协应该强大起来,也完全有可能变得强大起来,这已由宁波市消协处理“小毛巾”事件上所取得的成绩得到证明,关键就看消协是否坚定地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并且很好地联合借助政府各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力量,真正担当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这样就能摆脱“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尴尬处境,使自己强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