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3日讯
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专门用于拖欠工资造成劳动者失去生活来源时的应急保障,本月底前实现欠薪应急周转金全省全覆盖。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浙江省将形成市、县、乡至少三层欠薪应急周转金网络。在2007年9月30目前,市、县(市、区)政府都要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实行专款专用。其中市级周转金不少于50万元,县级周转金30万元,乡镇周转金数量视各地情况确定。
但是应急周转金只是政府在企业主"黑心",欠薪而逃之夭夭的时候,为劳动者提供的应急保障。更重要的还是靠制度让企业主不敢"黑心"。浙江省政府指出,全省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民银行要密切配合,对欠薪逃匿企业和欠薪数额较大的企业,及时记入人民银行建立的企业征信系统。
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支付工资情况的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对用人单位发生工资拖欠且拒不改正的.加大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暂停招投标、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