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8月31日电 昔日失足少年,今日大学新生。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小李(化名)日前到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感谢。他说,若不是检察官的挽救,他的人生道路也许改写。
为钱所困乘夜行窃
出生于1987年9月的小李,在老师和同学眼里是个肯学上进的孩子。但是,他的成长经历很不幸,他幼年时父母就离婚了,把他判给了父亲,后来父亲重新组织家庭,长期在外打工,没法照料他,就把他寄养在姑妈家里。长期缺乏父母的温暖,使他形成孤独、自卑的心理。
从小学开始,小李的眼睛就不太好,上初中后越来越近视,原来的眼镜不管用要换新的,但姑妈家经济条件不富裕,他不好意思开口,就用自己作为班长保管的几百元班费配了一副新眼镜。2004年春节刚过,新学期快开学了,买眼镜亏空的班费来不及补上。他怕同学知道后讥笑,就决定铤而走险搞点钱。
正是寒假期间,学校人少管理不严,他乘着夜色翻墙进入就读的校园,打开老师办公室,偷了一台电脑后,跑出来打的准备回家。他慌慌张张的神色引起了出租车司机的怀疑,便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当场被民警查获。电脑还给了学校,小李本人被慈溪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不让失足成千古恨
经了解,小李偷窃的电脑价值2800元,当时浙江省对盗窃罪的定罪起点为1000元,小李显然构成了犯罪嫌疑。慈溪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沈丽群接到小李案子,打开卷宗后,不由连连叹息,才16岁的孩子,如果判了刑,对他的一生是多大打击呀!沈丽群走访小李的家庭和学校,姑妈介绍了小李自幼坎坷的家庭状况,老师和学校领导都说小李是个好孩子,平时读书很努力,成绩不错,与同学相处友善,对老师也有礼貌。他们求情道:“对小李从轻处理吧。”沈丽群找小李谈话,小李说,我知道自己犯下了大错,但希望这事不要让同学知道。
沈丽群向领导建议,鉴于小李的特殊情况,能否“法外开恩”,免于起诉。这是一个大胆的举措,因为这比最高检察院发布的“因生活无着落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可以不起诉”的规定,提早了三年。
办案检察官与小李父亲、小李本人签订了帮教协议,鼓励其放下包袱,继续学习,并提出对此事保守秘密。小李表示,一定不辜负检察官希望,吸取教训,发奋努力,以良好的表现和优异成绩来回报。
将秘密永远保守
这样,在同学们毫不知觉的情形下,小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并顺利升入高中。他每月按时给沈丽群写信,汇报自己的学习和有关情况,沈丽群及时予以鼓励。作为一位母亲,沈丽群心很细,她给小李的回信不用检察院的信纸信封,而是普通信笺,还经常给小李一些经济上的帮助。
到高三时,小李的成绩忽上忽下,沈丽群很着急,她自己不好直接出面找学校老师,就通过小李的姑妈从侧面了解情况,还给小李打电话,鼓励开导他不要有压力,只要自己尽力就行了。
前不久,高考揭榜,小李被浙江省一所高校录取了。他兴奋地在第一时间给沈丽群打电话,报告好消息,沈丽群和她的同事为此感到欣慰。因小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沈丽群和几位检察官给他捐助了1000元助学款,并表示,今后有需要将继续帮助。
沈丽群告诉记者,一些媒体得悉此事后想采访小李,被婉拒了。“我们不要再触动一颗脆弱而敏感的心”,她说,这个秘密我们已保守了三年,我们会永远保守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