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4日讯
日前,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丹西街道某村出纳挪用公款一案提起公诉,引人注目的是,被告人章某的女儿因积极动员父亲挪用公款也被同时起诉。
据检察机关介绍,2006年11月,章某的女儿打算购买出租车做营运生意,但手头缺25万元人民币。当时,村里财务和资金收支都由她父亲章某管理,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都在其父亲手中,村里的钱可以由他父亲直接取出。于是她要求父亲从他保管的村公款中取出25万元借给自己,并许诺会尽快归还。章某开始并不同意,后来在女儿再三要求下,终于从村土地征用款中取出25万元钱借给了自己的女儿用于购车。同年11月,章某筹得25万元还款,打进村账户。
今年年初,村里开始清账,章某被迫说出挪用公款借给女儿买车的事,并主动到纪律检查部门投案自首,后来此案移送象山检察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