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15日电 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日前决定加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要求各地推进医疗救助资金筹措,切实增强医疗救助的资金支撑能力,今年的医疗救助筹资标准要达到人均6元,并逐年增加。同时,要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比例,确保年底医疗救助资金结余率控制在20%以内。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的意见》指出,再次降低低保家庭医疗费提前救助额度,对持有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其当年自负医疗费超过500元的,即可实施提前救助,并根据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可救助额度全额支付,以增强医疗救助的时效性。而根据此前实施的《杭州市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需要符合当年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超过1万元或当年已死亡人员的条件,才可以提前获得医疗救助,救助金额按经医保机构核定的应救助额的80%预付,次年结清。
同时,加大门(急)诊医疗救助力度。对持有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成员,其符合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按50%的比例救助,救助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也可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按家庭人口确定相应的最高救助标准,即1人家庭最高救助标准不超过2000元,2人家庭最高救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3人及3人以上家庭最高救助标准不超过4000元。此前一律是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