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4日讯
不要以为是外地公司,就可以逃脱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日前,苏州的一家外贸公司,因为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受到绍兴检验检疫局的处罚,被罚款12.92万元,得不偿失。
2006年11月23日,苏州某外贸公司委托绍兴一家服装企业向绍兴检验检疫局报检了一批女式中长裙和女式长裤,货值33,954.69美元。绍兴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后发现,该批货物的实际面料成分与标识成分不符,便告知这家服装企业暂停出口,待返工整理后方能出口。但检验人员在对该批货物返工整理结果进行检查时却发现,该批货物已经被违法发运。
绍兴检验检疫局立案调查得知,绍兴的这家服装企业在经绍兴检验检疫局告知后,已将有关情况传真通知了苏州的那家外贸公司,但那家外贸公司认为返工会延误出货时间,要求企业按约定发货。这家服装企业在出具了一份免责声明并经客户确认后,发运了该批货物,并与苏州这家外贸公司结清了货款。
经过多方详细查证,在调查确认该外贸公司的违法事实后,日前,绍兴检验检疫局依法对该外贸公司作出了罚款12.92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该外贸公司已主动认缴了全部罚款。
绍兴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说,进出口业务中,外贸公司指使、欺骗生产企业违法使用产地、成分标识的行为时有发生,但因一些外贸公司在外地,调查取证难度很大,有关部门往往很难追究其责任。苏州这家外贸企业之所以敢这么做,也是因为心存侥幸,觉得当地的检验检疫部门鞭长莫及,可以逃过处罚。
有关人士介绍说,这是绍兴检验检疫局首次对外地违法外贸公司进行处罚。绍兴的外贸企业中,这么做的也不少。不久前,绍兴的一家外贸公司也因为类似原因,被宁波检验检疫局处罚过。
该人士同时提醒绍兴的企业要遵纪守法,不要心存侥幸弄虚作假,否则,不仅会受到处罚,还可能引发纠纷。在这次事件中,绍兴的这家服装企业之所以能躲过处罚,是因为检验检疫部门找到了苏州的那家外贸公司,否则,受处罚的就是绍兴的这家企业,而该企业和外贸公司私下签订的免责声明,从检验检疫部门的角度看,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