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8日讯
从2007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实行新的普通高校学生向省内外高校转学制度。日前,省教育厅出台《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据了解,这也是浙江省首次对高校转学进行如此规范的规定。其中,罗列了可以申请转学的四种情况,还提出了不得转学的七种情况。
同时,所有转学手续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报送,省教育厅的受理时间为每年2月、3月、8月和9月。
高职和三本院校转校较多原因是无法适应大学生活
据介绍,在我省高职和三本院校中,转入和转出学生的情况相对较多;而类似的情况在公办本科中则较少出现。
浙大城市学院教务部负责学籍管理的王利彩老师说,近两年来,该校学生转入或转出的情况有所增加,转出的学生有10多个/年,而转入的学生有20多个/年。
其实,学生转入和转出的原因类似,学生无法适应所在高校的学习和生活。王老师说,少部分转出的学生,是学习成绩跟不上造成的。也有个别学生情况比较特殊,从三本直接转到高职,为的是找到自己喜欢的专业;还有的学生,就是希望回到家乡所在地的高校就读。
而公办本科院校,转入和转出的情况则相对较少。浙工大教务部副部长陈煜介绍,该校基本没有学生转出,除非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校大学生考上民航飞行学院等,才会转出去。
同时,考虑宿舍等资源紧张,浙工大严格控制转入比例,每年转入的学生仅1-2个,一般都是来自211国家重点大学的学生。转入时,还会对学生进行面试考核,看看学生是否具备学习的潜力。
转入门槛无疑提高了更好地维护教育公平
《规定》中提到一条新规定:学生转入省内高校的,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学生的同批次投档分数。
以城市学院为例,今年该校文科投档线523分、理科投档线521分。假如,浙江某三本院校的学生,申请转入城市学院,其高考分数需要达到这个硬杠杠,否则就不能转入。这样无疑提高了门槛。
王利彩说,浙大城市学院在浙江三本院校中排行老大,按照往年的情况,申请转入该校的学生较多。但新规定出来后,学生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就不能转入该校。所以,预计转入的学生可能会减少。
有关教育专家认为,这些新规定,更好地维护了教育公平和高考制度的严肃性。其实,就算同一批次中的各院校,其高考录取分数线也有相差几十分的;而往年,极少学生尽管高考分数不高,但通过转学途径,又“溜”进了好学校,但今后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
4种情况可申请转学7种情况不得转学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有关高校转学主要依靠的是教育部的原则性文件以及浙江省自行制定的比较松散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学生转学,所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新规定。目前,该文件已下发到各个高校。
根据新规定,只有以下四种情况才可以申请转学: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原校学习,但尚能在其他高校学习的;经学校认定,确有特殊困难,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的;研究生因指导教师的原因,本学科或本单位无法继续培养的;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
同时,浙江还提出了不得转学的七种情况:入学未满一学期的;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实行学年制的,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以及实行学分制其学分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2/3及以上的;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和录取为三二分段制高职或五年一贯制高职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此外,省教育厅还进一步明确: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无此类招生计划的学校;提前批录取的,一般不予转学;如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应提交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