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教育券全国领先
2001年7月长兴在全国率先推出教育券。2005年,我省推广助贫教育券制度,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受资助人数比例达9%左右。
教育券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发放,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发给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庭),学生凭教育券充抵上学应缴费用。学校按收到的教育券总额和资助学生的名单,经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与县级财政部门结算,取得拨款。
记者看到一份教育券,分为结算联、学校存根联、学生备查联,上面有编号、县市、学校、班级、学生姓名、资助类别、资助项目、具体金额、使用时限等;教育券背面印有相关规定,发放对象、免收事项、学生凭券抵交学校的相关费用等信息,一清二楚。
领到教育券的学生中,有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有低收入家庭子女;有少数民族学生;有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对地处山区、海岛等地区的受资助学生,免收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
全省(不含宁波)2005年资助的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学生有53万人,资助2.94亿元。2006年资助49万人,资助2.2亿元,今年上半年全省资助73.7万人,资助1.24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以政府教育券形式资助的。
打造教育强省关键在均衡
我省教育已进入了新阶段,“量”的任务业已完成,接下去要攻坚的将是“质”的目标。
依据“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目标是:要求“15年教育的普及程度全面巩固”,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于全国前列,达到或接近届时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教育强县的人口覆盖率达85%,基本建成“教育强省”。
教育改革发展的远景目标是,到2020年,各级各类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达到或接近届时较发达国家水平,建成“教育强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2010年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关键在于全省教育是否能均衡发展。为此,教育部门将继续推行“教育券”制度,关注弱势群体,开展扶困助学。实施对口扶贫,通过“名”“民”结合、强弱结合、新老结合等集团化办学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教育之间的差距,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