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成检务“拳头”
反贪受案数同比翻三番
“今年以来,反贪工作已经真正成为我院的‘拳头’业务,在各项检务工作中脱颖而出。”翁跃强并不是夸口,他给记者拿出了一组颇有说服力的数据。
据统计,今年1至8月,义乌市检察院反贪受案数为13件23人,同比翻了三番。其中包括原城西街道干部吴璀深受贿100万元一案,另外还有50万元以上受贿案件两件、20万元以上受贿案件3件。通过纠正违法安置土地、追回赃款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700余万元。
“反贪受案数大幅上升取决于两大原因:线索源不断增多和侦查能力的不断加强。”翁跃强说。
据介绍,反贪机动大队的40名队员每人每年都有一条线索任务。考核使得干警各尽所能,拓宽渠道,寻找线索。
这些线索汇总后,经过统一评估,有价值的线索将被指派给机动大队的主干队员,由他们担任主办检察官,并随案临时“组阁”办案小组。
“以前办案都是反贪局几个人‘拉郎配’式的组合,一来人力资源缺乏,能力参差不齐;二来多种因素影响配合默契程度,给办案带来困难。成立了反贪机动大队后,人员组合进一步优化,办案积极性和效率大大提高。”
主办检察官何冬生深有感触。
在这一模式的支撑下,很多反贪要案从主办检察官到办案人员,统统都来自各个职能部门,临时组建成一个“草台班子”。
“然而,偏偏就是这种‘草台班子’具有强有力的战斗力,他们侦查谋略多,办案手段丰富,有些硬骨头硬是被他们生生地啃下了。同时,我们反贪局十多个干警的压力也一下子增大了,如果再不开足马力,提升自己的办案水平,脸上无光不用说,说不定哪天这个饭碗就要丢了。”反贪局局长金智法说。
一个好的人力运作模式背后必须得有一套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组阁制”办案模式也不例外。
据了解,义乌市检察院的考核机制以实绩考核为主要导向,业绩考核分占40%,干警测评占30%,其他方面考核占30%。机动大队的队员不但可以把反贪办案作为彰显实力的一面镜子,同时还可以把工作量折算成业绩分数并入本部门考核。年底,院里将每个干警的业绩考核分数按名次张榜公示,接受全院干警监督。
“这样的考核就像一条鞭子,时刻鞭策着干警加强学习,提高自身能力,也便于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贪工作对于每位干警的重要性。”翁跃强说。
突破原有架构
“组阁”模式实现检务一体化
目前,我国基层检察院反贪力量缺乏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一位负责人分析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
一是全国至今还没有一个院校专门培养反贪侦查人才,而是靠检察机关自身培养和积累建立反贪自侦队伍。如此,培养一个成熟的人才至少需要七八年时间,周期较长;
二是反贪自侦人才由于受到提拔瓶颈的限制,不可避免地面临人才流失。反贪局相关职务岗位少,很多干警在反贪岗位上工作多年并做出突出成绩后,无法提职,这些人中很多将面临换岗提拔。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反贪自侦人才看似提拔了,但对于侦查工作来说却是流失了一个业务熟练的反贪干警。
“义乌市检察院反贪机动大队和‘组阁’运作模式是实现检察、侦查一体化的成功范本。”在义乌市检察院调研时浙江省检察院的这位负责人这样指出。
这位负责人认为,在目前无法大幅增加反贪干警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惟有打破原先单一的反贪侦查架构,整合内部有效资源,变单兵作战的小侦查格局为全院一体化的大侦查格局。这样做,不但能优化资源配置,还能培养青年干警一岗多职、一职多能的作战能力。
记者手记
从“拉郎配”到“组阁制”的跨越
退居二线,原本是“没有工作激情,得过且过,等待退休”的代名词。以退居二线的身份去指挥现职领导干工作,更让人不可思议。但义乌市检察院反贪局主审检察官何冬生做到了,他以“组阁”的形式拉上3名现职副科长,以师傅的身份带着这3名早已出师的徒弟,一举破获了一个当地多年未见的贪腐串案。
以往,办反贪案子的干警少,有了线索就指定几名干警侦办,这种“拉郎配”式的人资配置难以形成合力,甚至有时侯会出现相互拖后腿的情况,影响办案效果。正因为此,多年来,反贪“短腿”现象成为一些基层检察机关的心病。
而义乌市检察院通过“组阁制”运作模式实现了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不到一年,反贪业务就比往年翻了三番。
分析义乌的作法,我们不难发现,“组阁制”人资配置革新的功效是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