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
走进绍兴越城区鉴湖镇芳泉村,一股新农村的文明之风扑面而来:粉墙黛瓦的文化活动中心内,老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棋类室和电影放映室一应俱全;室外,灯光篮球场、健身器材等为村民体育锻炼提供了便利场所。该村老支书方来兴感慨地说:“芳泉村能成为绍兴市科普、文化、体育示范村,多亏了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扶持!”
芳泉村的变化只是绍兴市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缩影。为了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近几年来,绍兴市政府不断加大扶持力度,确定将绍兴市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2%用于设立市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去年,专项资金到位2500万元,而今年,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3000万元。
“新农村建设是公共财政必须考虑的一个内容,通过支持新农村建设,改变农村和农民的经济、生活、环境等,也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主要内容。”市财政局农业处处长邵国亮说。为更好地服务农民,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市财政局创新性地推出了各项财政扶持政策,使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新农村建设要推进,规划必须先行。为此,市财政从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600万元用于村庄规划。越城区通过行政村规模调整,把全区原来164个行政村调减到115个,后又对村庄的建设规划进行编制。正是在财政的大力扶持下,目前村庄建设规划工作进展顺利。
新农村规划也伴随着村庄环境整治、农民住房解困、路网建设等一系列配套举措。今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20万元,支持9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开展整治改造;针对农村住房困难户,又给予了建房土地指标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