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
“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组织,更对不起平时养育培养我的绍兴人民。”他叫张志峰,曾是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从2001年11月至2007年5月案发时,他因贪欲膨胀,15次受贿,金额达30万元。10月10日,绍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志峰受贿一案,并将择日宣判此案。
因该案涉及单位内部材料设备采购等购销环节的商业贿赂犯罪,对各行业干部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意义。绍兴县检察院根据各预防机制共建单位警示教育的需求,组织了8家单位的120多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庭审旁听。
15年前,年仅26岁的张志峰在中国核工业二十四建设公司工作,此时,正逢绍兴县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人才,他有幸成为绍兴县引进的优秀人才之一。刻苦好学的他在绍兴工作的短短几年时间内,很快取得了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成为该行业内的权威人士,并从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一名普通的技术员成长为掌握实权的公司副总经理。
因为一个“钱”字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让人们感到揪心,这可能是绍兴近年来最高学位者犯罪的案例。
被告席上,张志峰挺直着身体,但他的头一直是低着的,脸上写满后悔。
案发后,张志峰受贿钱款一一退回,但仍难逃法律的制裁。正如张志峰在忏悔书中所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