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0日讯
公安部日前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对1992年发布的《机动车号牌》进行了修订,新的《机动车号牌》标准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车牌序号编码规则做了统一规定,可以有3种形式,一共11种车牌序号的组合。
目前,杭州市区、各县市发放的车号牌,已启用了八九种序号组合方式。按现在杭州的私家车发展速度,估计杭州街头很快就会出现“浙A·0001A—浙A·9999Z”、“浙A·A001A—浙A·Z999Z”两种车牌号新组合。
新标准对“九二式车牌”形式进行了相关修订,号牌资源容量进一步扩大。按该标准的解释,机动车号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发牌机关代号+间隔符+序号”构成。
其中,新标准对序号编码规则统一规定,规定序号编码可以有3种形式:1、序号的每一位都使用阿拉伯数字;2、序号的每一位可单独使用英文字母,26个英文字母中“O”和“I”不能使用;3、序号中允许出现两位英文字母,26个英文字母中“O”和“I”不能使用。根据3种序号编码的规则,一共有11种车牌序号的组合方式。
新标准还对临时号牌的申领,按使用用途作了更细的划分。
“天(酞)蓝底纹黑字黑框线”临时号牌:仅限于本市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
“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供机动车跨市行驶的使用。
另外,还有“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试)”的临时号牌,仅限于试验用机动车的使用;“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超)”的临时号牌,仅限于特型机动车使用。另外,在11月1日之前,已申领的临时号牌,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同时,从11月1日起,行驶证正本上车辆类型标注为“中型客车”的机动车,将不再核发“蓝牌照”,统一核发黄底黑字黑框线的大型客车号牌,即“黄牌照”。
在新《标准》实施前已核发“蓝牌照”的中型客车,交警部门不进行集中换发,在车主或所属单位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时,按新《标准》换发“黄牌照”。
中型客车的号牌换成大型汽车号牌后,不影响准驾车型。中型客车换成大型汽车号牌后,9座以上16座以下客车,仍可在高架正常行驶。
杭州交警部门表示,新标准出台,将有效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及伪造、假冒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对机动车管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