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1日讯
“牛奶发酸了,我孩子喝了之后拉肚子,花去医疗费74元。我向牛奶经销商提出索赔,但他们居然用牛奶来抵医药费!”昨天,绍兴的吴女士向记者反映了这件事,她对经销商这样的处理方式很不理解。
10月23日,叶女士在绍兴市区山阴路一家小店花45元购买了一箱“旺旺”牛奶。当天早上,叶女士拿出一盒给12个月大的女儿喝,不料女儿喝了几口就不要喝了,这让叶女士感到很奇怪,因为之前小孩非常喜欢喝这种牛奶。她尝了一下后发现牛奶已经发酸,再打开一看牛奶都结块了。当天中午,令叶女士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女儿开始拉肚子。她马上将孩子抱到绍兴市妇保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为此花去医疗费74元。
叶女士告诉记者,她所购买的牛奶是2007年9月10日生产的,还在保质期内,于是她向购买牛奶的小店作了反映。“旺旺”绍兴经销处的一位业务员前来处理此事,称可能是牛奶保存不当发生变质,表示可以将牛奶作退一赔一处理。至于医疗费的问题,业务员提出可用牛奶来抵,这让叶女士感觉特别不爽,“经销商为什么不直接用现金赔偿呢?”她对此感到无法接受。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旺旺”绍兴经销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牛奶钱抵医疗费是因为钱要到上海总公司审批,需要一段时间,而牛奶的审批相对比较快一点。工作人员也表示,一般情况下牛奶有白色沉淀物是正常的,再说胃寒也会发生拉肚子,并不一定是喝了牛奶才引起的。
昨天下午,负责处理此事的“旺旺”业务员金先生给记者来电,他告诉记者,因为小孩拉肚子和牛奶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无法说清楚,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他才答应作退一赔一并报销医疗费的处理。他告诉记者,他们总公司批下医疗费需要一到两个月时间,因此他才提出用价值75元的牛奶抵医疗费。
在记者的协调下,这位业务员答应可以先将75元现金赔偿给叶女士,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有问题的牛奶作退一赔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