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1月1日讯(记者 张冬素) 省语委、省教育厅今天公布的《浙江省社会用字现状及对策研究》课题调查报告显示,我省党政机关公文用字不容乐观。据课题组统计,抽查的教师教案、中小学生作业的不规范字约占总用字量的0.01%。,而抽查的党政机关公文、简报中的不规范用字的比例约占1%。,不如中小学生作业规范。
据了解,省语委、省教育厅2005年启动、历时两年完成的“浙江省社会用字现状调查”是我省首次有关社会用字的大规模调查。此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抽样调查、实地调查与座谈相结合的方法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省的社会用字现状。
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的用字情况是此次调研的关注重点。调查显示,党报正文的用字最规范,课题组通过对全省党报的抽样调查发现,报纸正文用字规范率近100%。街头广告牌、店名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社会用字最不规范,不规范字的比例占到近5%。
学校的用字规范情况仅次于党报正文。此次调研共抽查了6个地区的大学、中学、小学及幼儿园等28所学校,在校园内的楼名、标语、黑板报、广告等的用字上,发现有305个不规范用字,不规范字约占总用字量的0.5%。。另外抽查了112本教师教案、800多本中小学生作业,不规范字约占总用字量的0.01%。。
从调查的情况看,党政机关的用字规范化情况不容乐观。此次共抽取党政机关相关单位的公文、简报120多份约15万字,共查到不规范汉字152个,其中有93个字出现在简报中,不规范字的总比例约占1%。,主要是错别字。另外,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也不够规范,尤其是行文日期的落款问题比较突出,比如“二〇〇六”的“〇”有的使用阿拉伯数字“0”,也有的使用英文字母“o”,这两种用法都是不对的。而公文、简报中的标点符号也经常出现误用,比如标题中随意使用标点符号、表示序数的阿拉伯数字后用顿号、“一”后面用实心圆点等不规范情况,并且公文字体也比较随意,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设置。
省语委办有关负责人说,党政机关的用字规范,对全社会的用字规范化工作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需要提高用字规范化意识,加强用字规范化知识培训,在社会用字规范化上带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