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
日前,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两名在去年"织里9·14特大火灾"中涉嫌犯罪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沈淦林和徐跃进,均被吴兴区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6年9月14日,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福音大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2人受伤。经查,福音大厦属今海岸小区2号楼西工程,并未经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但却取得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书,留下了火灾隐患。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1月,沈淦林受委托对湖州今海岸小区进行质量监督过程中,明知今海岸小区2号楼西的工程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不具备竣工验收和报送备案的条件,仍违反建设部备案条例的有关规定,出具了"今海岸商住楼2号西工程未发现不具备备案的条件"审查意见质量监督报告。徐跃进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备案工作中,明知今海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送的今海岸小区的备岸材料中,缺少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违反建设部相关规定,仅凭湖州市公安局消防受理窗口出具的一张"消防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的证明,就出具了《湖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沈淦林和徐跃进的行为,导致了该房产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就通过备案,存在火灾安全隐患就实际交付使用发生特大火灾。
火灾发生后,沈淦林和徐跃进均向有关组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庭审中,两人自愿认罪,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吴兴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沈淦林、徐跃进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