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湖州8月13日讯(通讯员 余红梅 记者 李敏) 今天,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湖州织里“9·14”特大火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沈淦林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定罪采取强制措施。
去年9月14日,浙江湖州市织里镇福音大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直接财产损失达736万元。事故发生后,浙江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经查,福音大厦属今海岸小区2号楼西,该大厦并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但却取得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留下火灾隐患。
现年52岁的沈淦林其时担任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吴兴区分站质量监督员。2004年1月,沈淦林受委托对湖州今海岸小区2号楼西进行质量监督。
一期工程土建结束后,沈淦林对此竣工验收时,发现该工程缺少了消防专项验收。开发商第一次要求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准备备案,遭到沈淦林拒绝。
经不住开发商几次催讨,并在开发商保证“以后将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补齐”的情况下,沈淦林违反建设部备案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业主出具了“今海岸商住楼2号西工程未发现不具备备案的条件”审查意见质量监督报告,并未将该情况向质量监督站任何领导汇报,导致该房产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就通过备案,存在火灾安全隐患就实际交付使用了。
检察院认为,沈淦林行为涉嫌玩忽职守,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