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丈夫喝农药自杀,妻子眼睁睁看着丈夫痛苦挣扎却不施救,最后丈夫死亡,自己也因此走向犯罪。经浙江省富阳市检察院起诉,最近,该案被告人沈冰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5岁的沈冰和丈夫王亮都是富阳人。
去年年初至今年4月,王亮因想外出做生意,向父母索要5万元钱遭到拒绝,便屡次以自杀甚至断绝父子关系相要挟,沈冰对王亮的这种举动十分反感,夫妻感情急剧降温。
今年4月29日,王亮偷偷将父母让他代汇的2万元钱截留,并要求沈冰和他一起外出做生意,沈冰不同意,夫妻二人由此吵了起来,沈冰指责王亮软弱无能,动不动说要自杀,结果却又不敢。王亮听后很受刺激,当即拉着沈冰到农药店买了一瓶农药。
5月5日,夫妻二人回到自己家中后,仍然争吵不休,当晚二人分房而卧。次日凌晨2点左右,睡在客厅的沈冰隐约听到卧室里传来王亮的呻吟声,并且闻到一股很浓的农药味。沈冰急忙进卧室查看,发现王亮一只脚在地板上,一只脚在床上,大小便已经失禁。床边放着买来的那瓶农药。见此情景,沈冰非但没有抢救丈夫,反而想起王亮之前的所作所为而更加气愤,返身回到客厅躺下,既不呼救,也不施救,直到王亮死亡。
为了推卸责任,沈冰用自己的手机以王亮的名义向朋友发了三条内容为“王亮对不起沈冰,沈冰很好”的短信,并清理了床褥,将剩余的农药倒入卫生间下水道,农药瓶放到原来的位置。当日早上7时30分,沈冰打电话通知王亮父母。心生疑窦的王亮父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案件移送富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认为沈冰在发现王亮服下农药后,采取消极的不作为态度,放任王亮死亡结果的发生,导致王亮因耽误抢救时间而死亡的结果。沈冰作为负有特定救助义务的人,其见死不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涉嫌(间接)故意杀人罪。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全部予以认定,一审判处沈冰有期徒刑七年。判决后,沈冰没有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办案检察官认为,沈冰在预见到丈夫王亮有自杀倾向时,作为特定义务人,不仅没有阻止,反而用言语刺激王亮;之后在发现王亮服毒后仍采取放任态度,导致发生王亮因耽误抢救时间而死亡的严重后果;发现王亮死亡后还编造短信和伪造现场。这一切都证明沈冰主观上有希望王亮自杀死亡的故意,其这一主观故意与王亮的死亡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沈冰的行为已经构成不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