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这几天,浙江嘉兴桐乡的马先生正兴致勃勃地同工程师一起规划新的生产线,而在几个月前,他还为此事一筹莫展。
马先生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从事化纤、丝绸加工,近20年来积累了千万资产。今年7月份,他拟上马一个年产1500万米高档针织面料印花生产线,但因一时没有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指标,在环评问题上“卡了壳”。柳暗花明的是,嘉兴市环保局近日开始推广的“排污权交易机制”,让马先生“看到了希望”。
11月10日,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下称“储备中心”)挂牌。这个被企业称为“排污权银行”的储备中心的成立,终结了企业无偿占有环境资源的历史。在控制排污总量并完成年度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嘉兴市环保局鼓励涉及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企业,通过市场交易流转排污权指标。
“这对于企业和社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中国市场学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EMBA中心主任范晓屏说,在社会排污总量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企业通过市场机制获得了发展的契机,也有部分减排出色的企业因为出售排污权而获利,“这都会加大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排污权可交易
今年9月27日,嘉兴市政府下发了名为《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的“84号文”。在该文件中,嘉兴市首次明确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实行市场化交易的模式,同时也提出了兴建排污权储备中心的设想。
84号文明确,“主要污染物”是指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主要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嘉兴市环保局将会同该市财政、物价、经贸等部门联合组成市场调研组,根据上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削减计划,确定获取污染物排放权的基价和市场指导价,由此展开交易。
嘉兴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储备中心是排污权可转让方和需求方交易的指定平台,其出让的具体操作程序是:“排污权可转让方向储备中心提交主要污染物出让申请,储备中心受理后,委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污权出让方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确认后,储备中心与出让方签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出让合同》,并支付交易款项。”
在申购程序方面,“排污权需求方向储备中心提交主要污染物申购预约申请,储备中心进行初审,待需求方收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后,储备中心与需求方签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转让合同》、收取交易款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转让合同》和款项支付凭证发放排污权交易证。”(相关评论见A2)
根据规定,“市场主体(含新建、改建、扩建)新增的排污权必须从储备中心交易中获得。排污权的购入量应达到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污量的1.2倍(含1.2倍)以上,其中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应达到新增污染物排污量的1.5倍(含1.5倍)以上。”
“根据这个规定,我们因新建项目新增的排污量,必须要从市场交易中获得,否则项目就无法继续;同时,有多余排污权的企业也可因此而获利。”马先生如此解释自己理解的84号文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