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30日讯
邻居间本应和睦相处,但青田这两位邻居却因为一点小事起了纷争,一方强行闯入对方的房子并砸坏物品,另一方则向对方扔炸药。近日,青田县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余一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判处被告人余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余一和余二是青田县仁宫乡朱山村数十年的邻居。今年8月31日,两人因猪舍的滴水沟纠纷发生争吵,余一为此打掉余二猪舍的部分瓦片。当日下午,余二趁余一不在家时叫来亲友数人聚在余一家外,余二从余一家的门口拿起一根铁棍,强行破门进入余一家里,用铁棍砸坏彩电、酒缸、玻璃等物。余一闻讯回家见到家中物品被砸,马上拿起前两天买来炸鱼的填充着炸药的易拉罐,在家门口点燃这种被当地称为“鱼雷”的易拉罐向余二和围观的村民扔去。因躲避及时,“鱼雷”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一因邻里纠纷而实施爆炸,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被告人余二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故酌情从轻处罚(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