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3日讯
请问男方隐瞒婚史,女方被骗致怀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男方吗?”11月29日,本报“党报热线”接到一位来自重庆的刘春香(化名)的电话,称其25岁的女儿小丽(化名)在嘉兴打工时,认识了安徽人李东(化名),不久两人同居,今年初小丽怀上了孩子,结果发现李东其实早已成家。刘春香说,女儿自食苦果,一直不敢将真实情况告诉家里,还曾多次想到自杀。
怀孕后,发现同居男友早已结婚
小丽告诉记者,大学毕业后,她先后在广东和嘉兴打工。2005年,她在工作中认识了看上去十分潇洒的客户李东,不久开始了浪漫的恋爱。2006年他们以恋人关系租房同居。今年初,小丽意外怀孕,她当时考虑到结婚条件还不成熟,想去医院流产,但李东表示会很快和她结婚,再三让她不要打掉孩子。就在怀孕后7个多月时,小丽意外发现李东在老家早已结婚,并有一个孩子。见事情瞒不住了,李东便解释自己和老婆关系一直不好,目前正在协商离婚中。眼看着自己的预产期将到,而李东离婚的事又无实质进展,更让小丽不能接受的是,在她怀孕期间,李东每天总是早出晚归,还和别的女人约会,从不关心孩子出生前需要做些什么准备工作。小丽越来越觉得李东靠不住,而对自己酿下的苦酒又不敢告诉家人,心灰意冷的她曾多次想到轻生。
母亲忍辱接女儿回家
记者得知,昨天一早,小丽已在南湖区新丰医院剖腹产下一女婴。上午9时许,记者在该医院妇产科病房见到了小丽和她的母亲刘春香。病床上的小丽看上去非常虚弱,刘春香正在忙前忙后,一会为小丽喂鸡汤,一会为小丽刚生下的女婴擦脸。
从刘春香的脸上,记者看不到一般老人当外婆的开心兴奋,而更多的是苦涩和无奈。她告诉记者,她的两个儿女都上了大学,自以为自己教育子女比较成功,没想到女儿在外工作时竟做出了这样的事!她直言,自己作为母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刘春香告诉记者,小丽当村干部的爸爸得到女儿的消息后,气得几天都没吃饭,不但拒绝来嘉兴看女儿,还坚决不让她回家,说是伤风败俗。但毕竟是自己的女儿,刘春香还是在女儿临产前一周悄悄赶到嘉兴,以照顾女儿坐月子。
“这种对爱情、婚姻不负责任的男人,哪怕就是真的跟他老婆离婚了,我也不会同意小丽嫁给她的!”刘春香告诉记者,等小丽满月后,她就去找律师咨询,看能否追究李东的法律责任。
记者对此专门采访了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英,陈英听了记者的介绍后称,小丽的行为属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很难追究男方责任。不过,小丽现在生下了孩子,到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要求男方负担孩子一定的生活费。
刘春香听说很难追究李东的法律责任后表示,这苦果都是女儿造成的,全怪女儿不争气,但不管家里人怎么看,她都要将女儿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