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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采用毒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其人身自由和伤害其身心健康及采用其他手段,造成家庭成员在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严重后果的行为。
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且未对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则不构成家庭暴力。
最常见的家庭暴力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损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殴打、体罚,超重、超时的体力劳动等;
二、摧残精神健康的暴力,如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造谣、侮辱等;
三、暴力性性行为,主要指不顾对方的精神和身体等情况,在违背对方性权利的情形下,采用暴力性行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首先,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举报,争取在事态还没有完全恶化的情况下协调解决好矛盾。
其次,如果暴力情况恶劣,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相关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结论,收集物证(伤害工具等),争取人证(向熟人展示伤处等)。
第三,受害人也可报警,请求公安人员的保护。
第四,如果暴力情况仍然发生,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记者感言 别忘用法律保护自己
几年前有部热映的电视连续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文质彬彬的医生安嘉和殴打妻子的场面,让人不寒而栗,许多人是从这部电视剧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这个日子刚过去没有多久,我们就接连听到两件不幸的家庭暴力致死事件,一个是3岁男孩小帅帅被亲生母亲虐待致死,一个是39岁的禹娇娥被公公、小叔殴打致死。
当大家愤慨地谴责这种完全不顾及亲情的家庭暴力的时候,更让我们感叹的是,在禹娇娥事件中,这个39岁的妇女不是3岁的孩子,她有完全保护自己的能力,而且她也寻求过保护,找到村委会,打过110,村委会和民警都出面协调、教育过,但是,为什么,她最后还是摆脱不了被殴打致死的命运?
因为她没有拿起最有利的武器——法律。
一旦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女性应该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学会保护自己,如果所有的帮助仍不能感化来自亲人的拳脚时,女性就要勇敢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妇联和法律界人士都认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这是受害妇女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维护自身权益的最重要、最有力的手段和途径。
逝者已矣。但愿禹娇娥的悲剧能警醒一些正在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别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