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
8年前买的房子,到现在还没办妥土地证和房产证,住在房子内的“主人”自然不安心。这事就被绍兴新昌县环城北路19号的一些居民碰上了。面对自己的困惑,9日商报“维权直通车”抵达绍兴新昌时,以许先生为代表的这些居民向记者述说了自己的遭遇,希望通过记者得到有关方面的明确答复:盼这一纸土地证、房产证,何时是个尽头?
问题:买下的房子没有两证
这事说简单简单,说复杂也复杂。1999年,许先生等人向新昌石城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购买了位于当地环城北路19号的房子。不过,有意思的是,当初房款的收款单位居然是新昌劳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许先生的反映和记者随后的证实,发现原来该楼盘的真正开发商是劳武公司,而因为当初该公司没有房产开发经营资质,于是挂靠在了石城公司的名下。
据了解,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需要缴一笔营业税,而按照他们的操作规则,一般由劳武公司把钱打入石城公司账户,再由石城公司出面办理。而问题是,事后因为劳武公司的老板“犯事”被收押,于是给住户办理房产证一事也就此搁置。因此,至今还剩许先生等十多户业主尚未办理房产证等。
而对此,石城公司的理由是,劳武公司未把款项打入,他们也没有办法办理。对此,石城公司给出的第二个方案是,由住户自己交营业税,房产证即可办理了。在现场,许先生等人提出,这笔款项让住户自己交“师出无名”,以后出了问题谁也说不清。因此,对此事的商讨双方陷入僵局。
证实:房产商承诺年底前有消息
就此事记者前往石城公司了解情况。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其实是一个遗留问题,这样的结果也是他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该地段的绝大部分居民房产证已经办好了,目前就剩十多户了。”该负责人说,由于原开发商劳武公司负责人判了刑,前几天他们还专门为此去找过他,希望他尽量交足剩下这些业主的营业税。这位负责人称,为了尽快处理此事,他们与业主作过多次协商,希望先由业主垫上这笔营业税,对此大部分业主表示同意。目前不愿意垫付这笔费用的只有两三户业主。
因此,该负责人表示,不出意外的话,原则上他们的房产证年底前就能够办出。而至于土地证,目前他们也正在着手办。
提醒:买房前应查看预售许可证
针对许先生等人遇到的难题,浙江啸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顾东明认为,虽然房款的收款人是劳武公司,但从双方的购房合同看,发生买卖关系的只能是石城公司和业主两方。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商品房,交付以后一定期限内开发商就应该办理相应权证,否则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则按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顾律师说,此类情况新昌在九十年代比较多见。在当时并不健全的体制下,一些没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往往采用挂靠的方式进行房产开发。而由于资金链的问题,建筑公司往往分批向挂靠的房产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这样一旦发生意外,往往会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顾律师提醒说,业主如果法律意识不强,只凭一些收款收具购房,容易引发一些麻烦。为避免这些纠纷发生,市民在购房时一定要先了解一下开发商有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及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和土地规划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