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
花69万元买回一辆奔驰跑车,孰料一个月后竟发现这辆车在试驾过程中出过事故,而且在他之前还曾经有过一位买主。发现这辆车的复杂“身世”后,杭州车主钟先生近日向本报记者投诉,讲述了一段不寻常的购车故事。
还价6万元
以为占了大便宜
“买车的时候,压根就没想到这辆车的问题有如此严重。要是知道的话,即便是便宜10万元我也不会买。”钟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去年底买车的过程。
2006年12月初,因为去华策奔驰汽车公司为自己的奔驰车做保养,钟先生在展厅看到了一款奔驰SLK 280双门跑车。钟先生觉得眼前的这款车还不错,就向销售员打听了价格。听说要卖75万元,钟先生随口侃价道:“68万元卖不卖?”谁知销售员爽快地表示,加1万元就可以成交。随后钟先生仔细察看了这款车,发现其中一扇车门的表面有一点凹陷。钟先生问这是怎么回事,销售员说车子试驾时不小心碰了一下,没什么大碍。正是这一原因,车价也就比正常销售便宜了6万元。
其实钟先生并不急着买这款车,听说可以便宜6万元,感觉优惠幅度还是蛮大的,就表示回去考虑之后再做答复。两天后,钟先生决定买下这辆车。12月15日,钟先生赶到华策奔驰汽车公司,签下了购车合同。“签合同前我特意去看了车子的里程数,显示只有100多公里。”钟先生说,看了里程表之后,他觉得才开了这么一点里程,这辆车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12月底,钟先生高高兴兴地将这辆车开回了家。每当和朋友说起这辆新车时,钟先生总是喜滋滋地认为:这辆车买得划算啊。
一个月后
接到陌生人来电
如果不是一个陌生人的电话,钟先生恐怕至今还不知道他买下的这辆车,竟有这样的复杂“身世”。
今年1月底,也就是车子买回去1个月后,钟先生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上个月你从华策奔驰汽车公司买了一辆奔驰跑车吗?我们现在有一个仲裁案件需要你作证,你这辆车问题很严重。”陌生男人在电话中说。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人是不是骗子?”钟先生说,听说车子问题很严重,他决定搞清楚事实真相。几天之后,两人见了面。原来,打来电话的是一位律师。因华策奔驰汽车公司的一名员工与公司发生劳资纠纷,这位律师接受了员工的委托。正是这位员工,当初驾驶钟先生的这辆车时发生了事故。不仅如此,这辆车卖给钟先生之前,还曾卖给过一位外地车主。
钟先生向记者提供的保险公司理赔资料显示,这辆车换过前挡风玻璃,理赔总金额两万余元。车子卖给钟先生的“前任”车主之后,被他发现了其中的蹊跷。几经周折,“前任”车主与华策奔驰汽车公司最终达成协议。协议书上显示的处理方案为,该车退回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补偿车主8万元经济损失。
也就是说,钟先生买下的这辆奔驰跑车,先是在试驾过程中出过事故,然后卖给第一位车主被退回,最后卖到了钟先生手上。“这辆车明摆着是一辆出过事故的二手车,可经销商从没跟我提起过,购车合同中也是只字未提。”钟先生认为,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华策奔驰汽车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车主要求
“退一赔一”
昨天,华策奔驰汽车公司销售经理黄嘉琪向记者表示,由于公司管理层曾于今年5月发生过变动(其本人于5月14日接管销售工作),而钟先生的这件事情发生在他到任销售部之前,因此也并不知晓事情经过。不过,这一事件公司已经交由法律顾问处理。
“签署购车合同之后,我们已要求钟先生补签一份协议。我们已经在这份补充协议上告知了这辆车的真实信息。”华策奔驰汽车公司法律顾问,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周春律师承认了这辆车的复杂“身世”。但他同时表示,华策奔驰汽车公司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并且车价也优惠了6万元,不属于欺诈。
不过,钟先生告诉记者的则是完全不一样的版本。“今年1月初,我确实接到过销售员的电话,要求我签署一份补充协议。没啥事为什么要签呢?协议的内容我没看过,也从没签署过。”他说。这份补充协议到底有没有签过?由于周春律师向记者表示这份协议原件已经丢失,事实真相难以说清。
目前,钟先生已经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华策汽车公司“退一赔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构成消费欺诈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一’。”钟先生代理律师,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的李国兴律师认为,华策奔驰汽车公司向钟先生刻意隐瞒了这辆车出过事故、二次销售等“身世”,况且不能证明其尽过告知义务,这是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
记者了解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将于1月8日对此案开庭。本报将对此事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