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
50亩毛豆受害,农户怀疑这是邻近企业排烟尘导致。本月17日,嘉兴秀洲区王江泾镇毛豆种植户沈华中将嘉兴市腾达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沈华中介绍说,他种的50亩毛豆今年5月19日开始叶子出现发黄、皱缩的情况,毛豆苗受害现场具有突发性、爆发性、局部性的特点。后经秀洲区农业执法大队鉴定,毛豆苗受害是嘉兴市腾达针编印染有限公司高烟囱排放的烟尘所致,评估损失为74989.20元。
在法庭上,被告对秀洲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专家出具的技术鉴定书提出质疑。被告代理律师凌巧荣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秀洲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并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具备鉴定资格,而且在鉴定时未通知被告到现场,在程序上不符合规定。农经部门并没有对受害毛豆和企业排放的烟尘进行封样检验,作出的鉴定不一定科学。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市农经局有关专家。参与毛豆苗受害原因技术鉴定的农艺师张月华认为,秀洲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可以代表秀洲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技术鉴定,鉴定书是合法的。
王江泾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吴海法多次到事故现场勘查,他表示,事故原因很明显,就是由烟尘造成的,参与此次鉴定的均是我市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具备鉴定资质。
王江泾环保所的郁海华曾对腾达针织与沈华中的纠纷进行调解,腾达针织愿意赔偿2万元,但沈华中对调解结果不满意。郁海华认为,腾达针织焚烧木屑,通过烟囱排放烟尘,不排除烟尘导致毛豆受害的可能。
农作物因环境污染而受损,农民该如何维权,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张月华认为,毛豆种植户沈华中选择了走法律途径,然而相对于企业,沈华中却居于弱势地位。企业的污染问题不解决,对生态环境要求较高的现代都市农业的发展就要受到限制。近年来,企业污染造成农民受损的事故逐渐增多,农民要求赔偿的道路艰难。在由环境事故造成农民受损的纠纷中,农经部门应担起一份责任,这也是农经部门在新形势下需要面对的新问题。
目前,王江泾法庭对此案正在作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