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市民陈运河说,在他的眼中,和谐是具有画面感的。
每当华灯初上,当他路过杭州西湖文化广场,经常能看到数百人在广场上跳舞、唱歌、轮滑,还有小孩在大人的扶持下蹒跚学步……和谐的真谛,也许就蕴藏在这样平凡而幸福的生活画卷中。
随着我省公共资源和空间的扩大,更多的人走出家门,来到户外。而从元旦起正式实施的《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将为我省全民健身热再添一把旺火。健身的活动形式与内容,也愈加多姿多彩。
“铁杆舞友”开车从城东赶来跳
夜幕落下,运河上水波荡漾,两岸流光溢彩。冬夜的寒风已有几分刺骨,却依然难挡人们跳舞的热情。
茹林海骑着三轮车,来到运河畔的杭州西湖文化广场,下车后就忙着张罗开来:一套简易音响、几张塑料凳子,就是他办广场舞会的全部“家当”了。
晚上6点半,伴随着歌声而起的,是人们欢快的舞步,和孩子们轻巧的轮滑身影。
今年56岁的茹林海,早年当过消防兵,后来在一家企业当工人,几年前下岗了。老茹本身就是个交际舞迷,有20多年的舞龄,他萌生了一个念头:不如办个半公益性质的广场舞。
一开始,他把场地设在中北桥旁的一块空地上,不过周围树木较多,不够开阔。去年10月,自从西湖文化广场部分景观向市民开放后,他在广场东侧开始办起了广场舞,收费标准是每人每天五毛钱。如果按月交,5元钱一个人。
这个舞会,很快受到周边武林、朝晖、天水、西溪等街道居民的欢迎,甚至有“铁杆舞友”自己开车从城东赶来跳舞。来跳舞的人,既有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也有头发花白的大伯大妈,不分男女,老少同乐。
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一些老客人会带着零钱来,而不少路过的游人有兴趣下场跳舞,没有零钱付费,老茹也不是太在意。“除了电费和维护费,能有点余钱补贴家用当然好,不过关键还是大家图个开心。”
外来务工者找到休闲好去处
家住上宁桥的王新芳大姐,几乎天天都来“报到”。“哪天不来,就觉得浑身不对劲!”她说,除非是下大雨,不然每天都有两三百人来跳广场舞,夏天的话,那就更热闹了。
“我一向体质不好,以前想跑步或走路健身,不过那样太单调了,坚持不下去。”王新芳说,自从迷上了跳舞,精神好多了,她还发动了一大批同事、邻居到广场跳舞。
在人群中,记者看到一位动作娴熟、舞姿翩翩的中年男士。“我可是第一个加入这支业余跳舞队的男人哦!”家住胭脂新村的李先生乐呵呵地告诉记者,最初他是陪老婆来跳的,看看女人们跳得蛮有味道的,他在一旁也跟着摆摆手,动动脚。
“一开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后来也豁出去了,喜欢就跳吧!”在李先生的带头下,一直在旁观望的男人们,也都加入了这支队伍。
“最开心的,还是我们这些来杭州务工的,晚上又多了一个休闲的地方。”经常来这里跳舞的安徽姑娘刘雪莉告诉记者。她就在附近的鞋城打工,头一回看到广场上有这么多人在跳舞,觉得太有趣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来杭州打工,不但能养活自己,还学会了跳舞。”刘雪莉说,刚开始来,只是在边上看看,后来跟着模仿模仿。没过多久,就成了融入其中的一分子。
今年三十出头的四川人方岳林在附近社区当保安,他说自己以前不会跳舞。夏天与朋友一同到广场上乘凉,在边上看了足足几个月,最后才下定决心,与老乡一起去跳。
“夜景美,空气好,还能锻炼身体,多好!”如今,他已经是个“舞林高手”了,还带了不少新徒弟。
乡村农民也有体育俱乐部
在城里,市民们从广场夜舞中寻找健康和活力,而在我省许多富裕起来的农村,拿惯了锄头的大伯大妈,也有了自己的“体育俱乐部”。
“创建了农村体育俱乐部,百姓有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寓教于乐聚一起,增长知识健身体”,这几句顺口溜,来自三门县农村体育俱乐部创作的《百姓健康记心间》现代快板。农民朋友用最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心底对体育俱乐部的喜爱。
别小看了这些乡村俱乐部,省体育局对它们在硬件和软件方面的要求并不低:每个俱乐部配备有一个标准水泥灯光篮球场,4张乒乓球桌,15件器材以上的健身路径,一个4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活动室,人均活动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俱乐部活动场所每年对村民开放时间不少于200天,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20次,俱乐部会员占村体育人口的60%以上。
实际上,早在5年前,台州地区就率先开始尝试了村级体育俱乐部的创建。经过5年的发展,村级体育俱乐部的概念和形式,得到了越来越多地区的认同和效仿。如今,包括杭州、台州、衢州、绍兴和温州等地的5000多个村,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体育俱乐部。
浙江省体育局制定的《浙江省村级体育俱乐部标准(试行)》,从今年元旦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省体育局将安排100万元启动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全省村级体育俱乐部建设,并根据俱乐部发展情况,逐年加大扶持力度。
●背景资料
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比翼双飞
百姓健康,离不开体育锻炼。在全民健身工程的引导下,我省男女老幼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逐年高涨,浙江的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比翼双飞”。
据统计,全省建有各类体育场馆3.6万个,社区健身苑、公园健身点等各级各类健身活动点共2.46万个。这些本着“亲民、便民、利民”原则建成的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唤起了百姓健身的热情。数据显示,有39.8%的浙江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国民体质合格率也因此攀升至80%。
目前,一张“十一五”期间的全民健身蓝图已经绘就:省体育局将每年扶持建设3000个新农村小康体育村,积极开展送健身器材下乡、送体质监测下乡、送体育培训下乡活动……浙江全民健身的远景将被描绘得更加精彩。
最令人欣喜的,还有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其主旨正是为了推动全民健身的开展,并以此保障公民参加健身活动的权力,增强全民体质。
条例中规定,每年6月为本省全民健身月;学校的室外体育健身设施,在法定节假日、寒假、暑假和其他适当的时间,应向公众开放;公园和具有晨练场地的景点,应当向公众晨练活动开放,并公布开放时间;同样被规定免费开放的还有公共体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