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3日讯
浙江省林业厅组织编制的《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昨天公布。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续建和升格湿地自然保护区10个,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10个,续建或新建湿地公园16个,新建自然保护区56个。估计总投资达数百亿,目前省财政将初步投入5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到2020年,我省受严格保护的自然湿地由目前的不足1.0%提高到30%;国家重要湿地保护面积由目前的1.7%提高到80.2%;省级重要湿地的保护面积达到85%以上。
五大湿地工程在建或即将动工
目前已在建的湿地工程,有西溪湿地公园、长兴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公园等三个;丽水景宁望东垟自然保护区已争取到国家资金669万元,即将动工。
近期,还将在杭州湾跨海大桥西侧,开始恢复鸟类等湿地生物栖息地4500公顷,到时将是我省最大规模的鸟类栖息地。
我省湿地总面积2467775公顷,占全省区域总面积的22.7%。其中天然湿地占36.1%,人工湿地占63.9%。
但是,这些已经或即将被严格保护起来的湿地面积,还不到我省湿地总面积的1%。
栖息地减少湿地环境恶化
我省湿地资源总体上呈现天然湿地减少(滩涂围垦超出滩涂自然淤涨速度),人工湿地逐年增加,而且减少速率大于增加速率。
滩涂围垦造成海岸滩涂湿地和湖泊湿地面积逐渐减少,水质污染严重威胁湿地生态。
栖息地减少及湿地环境的恶化,使鸟类、哺乳动物和两栖爬行动物资源数量锐减。
分类、分级别保护,很到位
我省湿地区域分布特征明显,东部沿海地区以近海及海岸湿地为主,浙北平原以湖泊和平原河网湿地为主,中南部丘陵、山区则以河流、蓄水区及沼泽等湿地为主。每个区域都有不同的保护措施。
参加规划评审的华东师范大学湿地专家陆健健先生说:“把浙江全省的湿地分区、分类、分级别保护,很到位、很科学。这是这本规划的亮点。”
对数量稀少、生态地位重要的湿地要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原汁原味地保护起来,如丽水地区景宁县的望东垟湿地保护区,属于中国特有、海拔不到2000米的山顶湿地或溪源湿地,当地政府曾想把它开发成高山蔬菜地,后经专家呼吁,即将被严格保护起来。
对千百年来和人类和谐共处的湿地,像西溪湿地,则实施建设性保护,适度开发,以充分实现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