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9日讯
“真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让我们拿到了工资。”昨天,嘉兴一名姓王的农民工激动地告诉记者。嘉兴海盐法院日前稳妥处理一起农民工工资案,将11万余元的工资款发放到41名民工手中。
2007年8月21日,王明霞等41名原告将嘉兴海盐县西塘桥向阳制衣厂业主(以下称“制衣厂”)吴海良告到法院。原告诉称,被告吴海良欠41人工资款共计13万余元,现被告逃匿在外。海盐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启动了企业欠薪机制应急处置方案,根据41名原告的申请,对制衣厂的设备进行了财产保全。因吴海良下落不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及时公告送达了相关的诉讼文书。按一般程序审理,这些农民工在回老家过年前很可能拿不到工资,法院及时作出了先予执行的裁定,并对保全的财产委托评估公司评估。为及时变现保全财产,解决原告的燃眉之急,法院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但两次拍卖均因无人报名而流拍。海盐法院召集海盐县开发区管委会、相关村委会商讨后,决定对财产采取竞卖的方式进行变卖,最后,被保全财产以132000元的竞价成交,比评估价高出近5万元。
现竞买财产已经交割,法院将竞买款扣除了保全费、评估费等费用后的余额114883元送到41名农民工手中,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受偿率达86.84%。海盐法院快速高效办案赢得了农民工的赞誉,制衣厂全体职工向法院赠送了一面绣有“依法维权、关心民生”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