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0日讯
记者获悉,浙江省工商局昨以2008年一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企业信用预警制度》,标志着全国首个“企业信用预警体系”正式在浙江启动。该体系收纳了22大类企业信用信息,依据失信“情节”轻重划分为三个预警级别,分别向企业自身、金融机构、其他政府部门及全社会进行通报。
让失信企业成过街老鼠
在去年10月的“2007浙江省企业信用活动周”上,全国首部《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行业标准》正式出台实施,同时,浙江省工商局还发布了1号信用预警,173家企业因违法违规被吊销营业执照,还被宣布为信用丧失。这在全国引起了极大反响,媒体称为“浙江掀起信用风暴”。
但在信用风暴席卷浙江后,执法人员依然发现,由于当前监管部门收集到企业信用信息后未能充分公开,一些严重失信甚至违法的企业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仍然逍遥自在;而偶有失信的企业因找不准症结而难以及时改正。针对这一情况,新年伊始,浙江省工商局就出台2008综字一号文件《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预警制度(试行)》,规定监管部门对企业失信行为应及时通过网站、短信及媒体,向企业、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披露、发布预警信息,让守信企业声名远播,失信企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三级预警严惩失信行为
据介绍,纳入企业信用预警体系的企业信息包括侵犯消费者权益且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信息、消费者投诉未及时处理信息、行政处罚逾期未执行信息等22大类。企业信用预警将按照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划分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预警信息有效期达3年。
对于三级预警,工商部门将首先通知企业,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帮助企业改正错误,重建信誉。对于二级预警,工商部门在通知企业的同时,也会将相关信息向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为该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通报。在《企业信用预警制度》中,还专门规定了属于一级预警的六种情况,凡出现六种失信情况的企业,工商部门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及相关企业、部门及时披露其失信行为,并将对该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驰、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评选作出限制,以形成对企业信用社会共管、全民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新闻附件
导致一级预警的六种情况
(一)查无下落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和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二)未在法定期限内参加年检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和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和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四)涉及食品、药品、农资、化学危险品、毒品、典当、担保、寄售、金融机构及高污染行业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信息;(五)拒不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检查的企业;(六)其他可能严重影响社会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