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9日讯(通讯员 吕律 记者 杨晓燕) 在浙江,企业失信将成“过街老鼠”。今天,浙江省工商局以2008年一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企业信用预警制度》,其中规定监管部门对企业失信行为及时通过网站、短信平台及公众媒体进行披露和发布预警。此举也意味着全国首个“企业信用预警体系”正式在浙江启用。
该体系收纳22大类企业信用信息,依托工商业务系统软件将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分类筛选,依据失信“情节”轻重划分为三个预警级别,分别向企业自身、金融机构、其他政府部门及全社会进行通报。
这是继去年浙江“企业信用活动周”上工商部门对失信企业祭出杀手锏后,又一把全国首创的企业信用社会化监管的利剑。与此同时,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也被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授予“2007年度中国信用建设突出贡献奖”。
三级预警严惩失信行为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纳入企业信用预警体系的企业信息包括侵犯消费者权益且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信息、消费者投诉未及时处理信息、行政处罚逾期未执行信息、查无下落企业信息和营业执照吊销信息等22大类。
工商部门将本着客观、及时、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企业信用监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信用预警发布措施。企业信用预警按照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划分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预警信息有效期长达3年。
对于失信程度最重的“一级预警”,《企业信用预警制度》就规定了六种情况:
(一)查无下落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和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二)未在法定期限内参加年检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和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和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四)涉及食品、药品、农资、化学危险品、毒品、典当、担保、寄售、金融机构及高污染行业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信息;(五)拒不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检查的企业;(六)其他可能严重影响社会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信用信息。
凡是出现上述六种失信情况的企业,工商部门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及相关企业、部门及时披露其失信行为,并将对该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驰(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评选作出限制,以形成对企业信用社会共管、全民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悉,在对企业全面开展信用预警的基础上,工商部门还将逐步开展对个体工商户的信用预警工作。
相关背景:
浙江的商业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1978年开始,在短短30年里,昔日的经济小省已经一跃成为全国的经济奇迹。但也正因为经济的疾速发展,浙江早早地遭遇了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社会信用体系难以适应和支撑市场体系的发育,就是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
2002年,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信用浙江”的重大决策,提出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主题和制度规范、道德文化、监督管理三大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建设“信用浙江”的基本框架。浙江省工商局作为政府企业信用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也从2002年全国率先开始探索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在2007年10月“2007浙江省企业信用活动周”上,全国首部《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行业标准》正式出台实施,标志着浙江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并对在浙企业发挥出日渐强大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同时,浙江省工商局发布1号信用预警,173家企业因违法违规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布为信用丧失,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被媒体称为“信用风暴在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