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1日讯 昨天,在杭州市政府会议室里,举行2007年市区廉租住房第二次实物配租仪式。这次配租分为优先定向配租和公开摇号配租,是近年来全省规模最大的一次实物配租,共推出廉租房源1211套,总面积7万多平方米,可解决1211户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春节前,本次实物配租对象可搬进新房。”市政府副秘书长陆瑞芬说。
杭州已提前实现对低保家庭“应保尽保”、并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杭州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以廉租住房制度为主,包括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含创业人才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危旧房改善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
廉租房
【目标】 2008年保障廉租住房申请家庭3254户;2009年保障3719户;2010年保障4951户。2008年调拨、新建廉租房25万平方米。
各区、县(市)要严格执行《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结合本地特点,加快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审核制度、退出机制等问题,促进廉租住房制度规范化。
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等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小户型租赁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地方,要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并举,约为6∶4,并逐步提高实物配租比例。
【评述】继续强化廉租住房制度,是当前杭州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
经济适用房
【目标】 2008年全市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35万平方米;其中市区100万平方米,公开销售80万平方米。执行好《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在准入条件、申请程序、建设标准、上市交易等问题上所作的新规定。
【评述】继续建设一批经济适用住房,让一部分低收入家庭通过购房改善居住条件。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积极探索经济适用房内循环模式。
危旧房
【目标】 2008年,市区启动危旧房改善50万平方米。2008年完成1050幢住房、220个庭院改造任务;新开展35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实现累计完成或启动修缮历史建筑数量达到已公布历史建筑的70%;确保启动5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程,并达到危旧房改善的工作目标。
【评述】危旧房改善工程是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实事工程”。危旧房改善要遵循“市区联动、以区为主、整合资源、搞好结合”的原则,把对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坚持项目带动,注重与背街小巷改善、庭院改善工程相结合,与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相结合。
创业人才公寓
【目标】 2008年市区新开工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20万平方米,其中下沙开发区、高新区各开工2.5万平方米。主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开工量10万平方米,同时要追补2007年未完成的任务。其中下沙开发区、高新区各开工2.5万平方米。
“两个公寓”可实行同个政策,但户型上要有所区别,创业人才人均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外来务工人员人均10平方米。抓紧制定创业人才公寓建设与准入等管理办法,本地大学生一视同仁。
2008年市区开工建设40万平方米,在外过渡2年以上拆迁户安置率达到80%。2008年开工农转居公寓150万平方米,竣工130万平方米。
【评述】各区在重点保障低收入家庭所需住房的同时,要注重通过创业人才公寓建设来降低城市商务成本,营造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在搞好城中村改造的同时,也要帮助外来务工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同时,加快制定租赁和管理有关细则,进一步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的建设和租赁行为。
以廉租房为重点
租售改并举
当前,杭州重中之重的任务是:建立和形成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租、售、改”并举的住房保障支撑,确保杭州住房保障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将廉租房保障金纳入年度预算
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从土地出让金总额中按照不低于2%的比例提取)。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善,以及由政府提供的创业人才公寓与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
增加中小户型供应
杭州市政府表示,进一步调整住房结构,确保两个70%的落实,增加中小户型供应。
同时,加强对社会住房需求的引导,加强对已出让经营性用地开发、预(销)售等情况的检查,督促开发商加快建设,加大商品房的供应量。
完善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规则,坚决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3万平方米以下楼盘,实行一次性销售等政策,要执行到位。对囤地或捂盘惜售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对违规哄抬房价的行为及时制止。加强监测,掌握市场动态。同时坚持正面宣传,防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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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的一处经济适用房登记点,挤满了等待办理申购手续的杭州市民。(资料图片)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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