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热议银行服务
该事件经当地媒体报道后,不少市民纷纷表示了自己看法。市民姚先生表示,“银行要改进服务态度,这种工作作风不改变,类似情况还会发生的。”另外一位则说,“银行工作人员吃饭可以轮来吃,应该以服务为主,不应该让人等那么久。”
一些市民在批评银行服务之余,也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建议,“其实中午吃饭时,银行可多安排人值班,这些人上午、下午则多休息。”“可以多加强电子银行使用力度……”
但也有市民却表示:“这个人故意捣乱,应该谴责。他对银行行为不满,应该向上投诉反映,这种做法损害的是别的客户的利益。”
一名姓杨的女士表示:“他的做法已严重影响其他储户,银行工作人员可以制止他的行为,就相当于维护了其他客户的权益。”
这种行为不违法但不提倡
针对这种行为,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律师毛国强认为,储户有权决定存取款的数额及时间;而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为储户存取款则是一种义务,因此无权对储户的存取款行为予以拒绝。
毛国强说:“就此事件来讲,储户出于对银行的服务不满而采取的维权过激行为,不能视作违法行为,但他的行为浪费了银行和其他储户的时间,不应予以赞同或支持。如他对银行服务有意见,应通过正当途径甚至通过法律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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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5日在北京某银行,一顾客因排队太久不满,遂将99元钱分99次存入卡中,耗时达3小时;9月27日,沈阳某银行,一储户排队轮到他时才被告知排错窗口,一怒之下将万余元分数百次存,随后又叫来7名亲友占满银行窗口,一人一次存1元;10月3日,广州某银行,一男子认为银行方面态度欠佳,在柜台前硬站两个小时,把100元现金分100次存进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