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5日讯
最先提出要离婚的是女方,但一开始就遭到男方家的反对,闹到后来,男方提了条件:离婚可以,拿8万元来。就在双方准备上法院打官司的那一天早上,老朱将双方叫在了一起,工作从上午做到下午。最后8万元一笔勾销,双方和气分手。
女方和男方都是聋哑人,两人是在上学后认识的,双方的老家都在湖州城外,当时男方家长在湖州租了房子,因为男方家长很喜欢这个女的,之后就将女的也接到了湖州的住所,大家一块住。就这样,从读书6年加上毕业后结婚的两年时间,女的在男方家共住了8年。上文提到的男方要求8万元赔偿的依据就是这么来的——每年1万元生活费。
“女方提出离婚也是有原因的。”负责这次调解的老朱告诉记者,毕业后两人都在一个厂里上班,男的干了一段时间离开工厂,但同时要求女的也和他一起离开。看到单位还算好,女的不同意,结果男的闹到厂里,几次闹下来,最后女的被迫换了工作。但这样的事情在后来继续发生,女的只要到单位上班,最后丈夫总会找到她工作的单位闹事。两年多来,女的先后共换了4个单位,人也越跑越远,从湖州跑到南浔,最后到了海宁。
为此,女方提出过离婚,但遭到男方反对,结婚两年多的时间,双方协商离婚的时间就有一年多,甚至两方的家长也参与进来。看到女的态度坚决,最后男方提出:既然是女的主动提出要离婚,按照乡下的规矩,得赔偿8年来的生活费。
女方家的条件也不是很好,当然拿不出那么多钱。最后女方找到湖州市陌社区的调解员老朱,老朱和男方联系了几次,但都没来人。两个多月后,女方备好了上诉材料,准备上法院。
“为这事我想了一晚上,不管怎么说,双方都应该见一面,不然不放心。”老朱告诉记者。在准备上诉的前一天,老朱让女方家长联系到男方,没想到这次男方同意见面。
第二天上午,河滨公园的一家茶馆。老朱、男方父亲,女方父女俩三方坐到了一起。从早上8点谈到中午12点,事情没有完。简单地吃了盒饭,大家回到茶馆继续谈。下午2点,男的带着妈妈也赶到茶馆。与其说是协商,还不如说是解释,老朱告诉记者,道理很简单,乡下的规矩不是法律,对于男方8万元的要求,法律不可能支持。再说,当初男方家长将女的带进家里也是带有目的性的。这官司要是打起来,男方不仅拿不到赔偿,还得搭上律师费和诉讼费。
快到吃晚饭的时候,老朱的工作终于有了结果,男方同意放弃赔偿要求。第二天,原本要对簿公堂的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