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女孩婚宴“揩油”
1月14日
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 陈曦晔
被告是个不满18岁的女孩,但已是个惯偷。她每次偷的东西数额不大,而且以生活所需物品为主。在她的案卷上,第一次劣迹是在去年7月30日。当时她去杭州一家大型超市里,拆开鸡翅鸡腿的包装就开始吃,吃饱后,把超市里生活日用品一裹,想往外拿,结果被抓牢了。当时给了个行政拘留5天的处分。
随后的日子里,她混迹于杭州的酒吧、夜总会偷东西。最后的落网则颇具戏剧性。10月,杭州西湖边的一家酒店婚宴生意特别好。女孩径直来到一对新人的婚礼上,看见空位就坐了下来,吃起了婚宴。边上的客人去其他桌敬酒,把包留在了凳子上,她顺手拿过包就溜了。客人报案后,酒店调出监控,觉得女孩有作案嫌疑,当场没抓到。但女孩的模样被酒店保安记了下来。没过几天,女孩又重返酒店来吃婚宴,这下被机灵的保安给发现了。
女孩看上去天真无邪,开庭时,没有家人到庭。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我们只判了她拘役四个月。
女孩已不是第一次被抓,没有家庭温暖的孩子,很难保证她以后会不会再犯案。再过几天,她也要成年了,真希望她能好自为之了。
学会新词:车辆贬损费
1月17日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孙丽
车辆贬损费是个新名词,其实就是车辆被撞后贬值的损失。最近,手头上办了这么一个案子。
被撞的是一辆“速腾”车,肇事的是一辆公车。事故发生后,交警作了认定,公车负全责。之后,双方在交警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目前赔偿款也已履行完毕。这次速腾起诉,主要是想让对方赔偿车辆的贬损费,近4万元。
案子开庭那天,原告速腾车车主到庭,称索赔是因为速腾车的受损程度已很严重,光维修费就花了近7万元,而车子买来才一年多。这位车主很有心,事前让鉴定机构鉴定了车辆目前的价值,贬损费近4万元也是鉴定机构认可的。最终双方以调解结案,速腾车主拿到了1.78万元赔偿款。
在司法界对这类案件还是存在争议的,不是说每辆被撞的车子都能得到贬损费的赔偿。因为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所以能赔到的也只是个案。能否获赔,法官要考虑几个因素,比如是不是新车、好车,修理费用如何等等。
爱情没了,借条算数吗
1月18日
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 雷子君
分手了,有的可以做朋友,但有的却反目为仇,甚至闹上法庭。我们法院刚受理了一个案子,男孩与女孩同岁,曾经是一对恋人,如今分手了,女孩拿着一张男孩写给她的欠条,要男孩还10万元的欠款。
男人不还女人的钱,实在太说不过去。但男孩交上了一份答辩状、一份录音光盘,让案情变得扑朔迷离。
借条的落款日期是2007年3月。女孩称,当时男孩借钱说是有急用,当时两人正在谈恋爱,她又很相信男的为人,所以借了10万元给他。
男孩接到诉状后,交了自己的证据。他说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他没有借过钱,写借条只是一个爱的承诺。借条是爱情的见证。现在双方已没了感情,承诺当然不必履行。随后,他还讲述与女孩的恋爱史。去年,经同事介绍,他认识了女孩,并很快坠入爱河。女孩爱花钱,加上女孩家人都反对他们的交往,爱情几乎走到了边缘。然而,女孩不愿放弃。男孩很感动,向她承诺,等以后有钱了,一定给她10万元,让她可以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才写了借条。为了证明自己说的属实,他还交了一份相关的录音。
这个案子还没审理,我们也不能判定究竟谁在撒谎。但这也给恋爱中的情侣们一点启示,爱的承诺也好,闹着玩也罢,这样的借条可不能随便写,到了法庭上,可都是证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