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
余杭区法院昨日公布了该院2005年到2007年离婚案件办理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结果发现“70后”“80后”离婚案件占到案件总数的45%。
“70后”“80后”离婚案件中,婚龄在3年内离婚的占26.6%,婚龄3-7年的占50.3%,婚龄7年以上的占23.1%。对于已婚夫妇来说,原来最怕的是“七年之痒”,可现在婚姻危机正向婚龄3年左右的夫妻逼近。
六成以上离婚由女方提出
据统计,余杭法院三年来共受理离婚案件2319起,其中2005年740起,2006年758起,2007年821起。
在这2319件离婚案件中,“70后”“80后”的离婚案件有1037件,约占总比例的45%,并有逐年增长的趋势。
在“70后”“80后”,女方提出离婚的占多数。2005年受理的285起“70后”“80后”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有188起,约占66%;2006年受理的345起此类案件中,有218起,约占63%;2007年受理的407件案件中,有258起,约占63% 。
承办法官分析认为,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一方面说明女性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特别是在保护自己情感方面的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女性经济地位在提高,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才能为离婚后的独立生活提供保障。
当女性有了充足的生活保障时,便敢于面对家庭纠纷,不再消极被动地以“被告”身份出现在离婚的法庭上,也不再面对丈夫的暴力忍气吞声、默默流泪,而是勇敢主动地提出离婚。
婚姻“七年之痒”时间提前
从充满浪漫的恋爱到实实在在的婚姻,在平淡的朝夕相处中,彼此太熟悉了,恋爱时掩饰的缺点或双方在理念上的不同此时都已经充分地暴露出来。于是就有了“七年之痒”的说法。但现在婚龄三年左右,就出现“痒”的状况大大增多。
从余杭区法院的统计来看,离婚的“70后”“80后”夫妻中,婚龄1-3年的占26.6%,婚龄3-7年的占50.3%,婚龄7年以上的约占23.1%。可见,结婚3至7年是离婚的高发时期,这段时期年轻夫妻的感情相对不太稳定,离婚率较高。
“70后”结婚的时间大多集中于1999年至2005年间,“80后”则更集中于2003年至2007年间。这些离婚的年轻夫妻婚龄不长,子女也都很小,有的甚至出生才几个月。
余杭“80后”女孩小王在2006年5月上网认识了在杭州工作的“80后”小张,一个多月后两人网下见面,并且一见钟情。很快,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于当年7月3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谁知,新婚刚过一个多星期,小王就提出了离婚。理由是小张隐瞒并编造了有关工作单位、学习经历以及曾服过刑的犯罪记录等情况,骗取她的好感。
7月12日,这段仓促的婚姻在结婚登记9天后告终。
“闪婚闪离”背后有哪些原因
“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薄弱。”承办法官分析,事实上,领取结婚证比获得驾驶证更容易。这很容易导致“闪婚闪离”。
与此相应的是,70后80后这一代人对感情质量要求更高,婚前缺乏了解导致的婚姻问题,使得他们不愿意“凑合”。这些因感情基础薄弱引发的“婚姻死亡”越来越多。
还有许多年轻夫妻,婚前恋爱如火如荼,一旦真正进入婚姻生活,便感觉婚后生活平淡无味,产生了所谓的“审美疲劳”。结婚三年左右,随着夫妻双方了解越来越透彻,各方面的差异开始凸显,“审美疲劳”就成了婚姻杀手。
还有一种原因,从“七年之痒”到“三年之痛”,表面上看似乎是婚姻危机提前到来了,实际情况未必如此。现在很多小夫妻谈恋爱时间早,结婚晚,往往还没到正式结婚,双方就知根知底,导致“审美疲劳”提前到来。
此外,承办法官还指出,年轻人结婚后仍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啃老族”占了很大一部分,由于从小过分受溺爱,缺少忍让性、宽容度,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婚姻稳定性下降,在建立自己的家庭后不知如何转变角色,因此缺乏家庭责任感,未能承担起应负的责任。
年轻人高离婚率
引发系列问题
在余杭区法院调查分析报告的结尾还特别提出,“70后”“80后”作为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社会的中流砥柱,他们的婚姻问题不仅仅是个人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调查报告指出,离婚后双方一下子失去了感情依托,即使这个“感情依托”导致了他们婚姻的结束,但感情创伤仍需要相当长时间来调适。
对夫妻双方的经济也有影响。一方面是共同财产的分配,另一方面要为婚后的住处大伤脑筋。在一些离婚案件中,判决离婚后夫妻双方仍在同一屋檐下生活。这对于双方感情上和经济上来说都是十分痛苦的事情。同时,在孩子的抚育费、教育费上,如果一方不能有效履行这些费用,也会给承担监护责任的一方在经济上造成很大负担。
离婚对子女的影响更是不言而喻。家庭的分裂对孩子而言,有着双重的影响。从表面来看,孩子从此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不能和父母一起享受欢乐,将面对其他孩子异样的眼光,并面临重新适应一个新家庭带来的种种问题等。从隐形的影响来看,会对孩子的心理产生极大伤害,也许会在无形中影响他们的性格、脾气、对家庭观念的理解以及对今后生活的看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无从选择的不公平的情境。
此外,离婚对双方生活环境的影响。离婚的结果是需要重新确立和适应新的生活模式,重新调整自己的交友范围和社会关系,这些影响都不是短时间可以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