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
由台州法院系统发起的“民告官”异地审《行政诉讼》司法解释,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正式公布,并于2月1日起实施。昨天上午,台州各地的县市区法院,相继召开座谈会进行学习。
现任三门县人民法院院长、原台州中院行政庭庭长陈崇冠,作为“民告官”异地审的发起人之一,回忆说:“法院审判当地政府,难免会被行政干预,影响了司法公正。”
为减少“县法院审本县政府”的案例发生,2002年时任台州行政庭庭长的陈崇冠,尝试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异地交叉审理,取得县级法院的好评,一致认为大大减少了审理这类案件的压力。同年7月至次年6月,被告为县政府的行政案件,政府的败诉率为62.5%,而前一年同一时期,同类案件政府的败诉率仅仅只有13.1%。
这一成效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认可。去年初,最高法院在三门县召开了“民告官”异地审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列入《行政诉讼法》修改程序。最高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说,台州的经验在管辖制度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具有推广价值。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解君认为,最高法院《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对司法公正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