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
“谢谢法院和政府,这下我们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昨日,原在金华婺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工地打工的近百名外地民工,从金华婺城区法院委托的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应得的工资款时,纷纷表示感谢。
自2007年3月份始,来自四川、河南等地的近百名民工陆续到浙江华成建设有限公司所承建的婺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工地打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华成公司累计拖欠民工工资数十万元。为此,民工纷纷向我市有关劳动主管部门投诉。金华市劳动主管部门受理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华成公司向民工支付有关工资款,但华成公司以无款支付为由一直未履行。
2007年12月28日,市劳动主管部门依法向婺城区法院申请执行,婺城区法院立即启动民工工资“绿色通道”,并于2008年1月3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同时,婺城区法院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华成公司目前无现款支付,但尚有工程款未向建设方结算。于是,婺城区法院在下达执行裁定的同时,及时向建设方婺城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发送协助执行通知,并依法冻结了有关工程款。
为了让民工尽快领到工资,婺城区法院法官又召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及第三方婺城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进行协商,最终三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婺城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从其应付华成公司的工程款中先行支付民工工资款476963元。昨日,婺城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在婺城区法院法官现场监督下向上述民工发放了有关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