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5日讯
自己明明在金华东阳,可自己的银行卡却被人在上海消费和提取了9万多元,为此金华东阳市一市民将银行告上了法庭。前天下午,东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据介绍,去年3月21日,东阳市民吴某发现自己一张银行卡内的款项在上海被消费和提取了93831元,而当时他明明在东阳,卡也一直带在自己身上,怎么会在上海消费和提取呢?于是马上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吴某认为自己妥善保管了银行卡,未借给他人,更没有向他人泄露密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在与储户的储蓄合同关系中负有更为谨慎和严格的责任和义务,杜绝不合理的取款,是储户对金融机构最起码的要求。银行未能识别消费和取款的不是真卡,未能防范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导致原告的损失发生。因此,要求银行赔偿损失93831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而银行方面认为,银行在储蓄存款合同中不存在过错,因为到现在为止,吴某没有证据证明银行是违反了哪一条合同,银行是怎样损害了吴某的利益,也不能证明是不是自己的过失而导致出现的损失,不应当存在赔偿责任;同时公安机关到现在也还没有调查结果,所以还应该等刑事案件侦查明确了再来明确责任在哪一方。
开庭审理后,由于银行方面不同意进行调解,东阳市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