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9日讯
杭州市正式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浙江省物价局审核批准,杭州市区将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对15家批发、零售企业的5大类商品实行调价备案制度。
据介绍,这次列入调价备案的商品品种为:大米(晚粳米、晚籼米)、粮食制品(方便面),食用植物油(菜籽油、豆油、调和油),猪肉(全精肉、无骨夹心肉、无骨腿肉、条肉、子排),牛奶(光明、蒙牛、伊利、新希望、美利健牌液态纯牛奶),液化石油气共五大类商品。
15家被列入调价备案的企业为:杭州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杭州江南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杭州市江南米业有限公司、杭州联合肉类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市场)、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顶仁乐购超市有限公司、杭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杭州物美大卖场商业有限公司、杭州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杭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上海易初莲花超市有限公司和平店、杭州联合肉类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康康分公司、杭州百江液化气有限公司和杭州拱墅煤气有限公司。
据了解,根据《办法》规定,列入调价备案的企业经营的需调价备案的商品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的;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的;三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的,其经营者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杭州市物价局,履行调价备案程序。对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备案,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决定,不按规定说明理由或虚构理由、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市物价局将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依据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调价备案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并不是冻结价格,也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而是要制止乱涨价。”杭州市物价局表示,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列入调价备案的商品和企业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者不按规定要求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及散布谣言、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案例,将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