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1日讯
昨天,杭州市民政局发布2007年度婚姻报告,去年,杭州市共办理国内公民结婚登记55736对,其中,复婚登记1277对,比2006年上升32.1%;离婚登记12055对,比2006年上升12.6%。据民政局相关人士分析,当前的婚姻状况有以下一些特点——
36岁以上初婚者超过3000人
全市36岁以上且初次结婚的青年男女,共有3614人,占全市结婚总人数的3.2% ;其中,男性2790人,女性824人。
专家分析,主要原因是社会竞争激烈,一些年轻人忙于事业,无暇顾及婚姻,不少人士希望等到事业有成再组建家庭。
“80后”婚姻有点脆
2007年,杭州市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当年办理离婚登记的青年男女,有2721人,占全市离婚总人数的11.3%。
专家认为,1980年以后出生的年轻人,一般都是独生子女,对结婚、生育、家庭、生活等问题,还没有足够思想准备,很难做到互相谦让。所以,一旦在生活上遇到一点小事,很轻易就哭着、闹着要离婚。
除此之外,生活能力弱,自理能力差,也是重要原因。
“短暂婚姻”增多
刚刚结婚不久,就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这种“短暂婚姻”的状况,去年在杭州也出现很多。
比方说,萧山区2007年第四季度共有离婚夫妻349对,其中,当年结婚当年离婚的27对,结婚不到三个月的9对。
类似的状况,在拱墅区也相当明显。拱墅区2007年12月共办理离婚登记84对。其中,结婚1至2年离婚的17对,当年结婚当年离婚的有6对。
复婚人数增加
一些夫妻离婚后,考虑到家庭、子女、老人等因素,或者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最终选择复婚,这种情况有增多的趋势。另外,“虚假离婚”也是复婚人数上升的一个原因。由于“虚假离婚”并非感情破裂,而是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复婚登记。仅2007年12月,萧山区就有复婚11对。
婚姻登记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为了让更多的人实现婚姻幸福,家庭美满,杭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陈景莲,对处理婚姻问题提出三个提醒。
一是结婚要慎重;二是离婚要理性;三是复婚要引导。对一时过错导致分手,感情尚未破裂,经过一段时间后感情复合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复婚登记。复婚不仅可以继续未了的情缘,还可以为未成年子女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