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4日讯(通讯员 许瑾 记者 杨晓燕) 记者今天从杭州市民政局了解到,随着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为进一步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杭州市政府日前作出决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5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70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萧山、余杭区及五县(市)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参照本次市区调整的原则进行调整。